SERVICE
特殊旅客服务
担架旅客
乘机须知:
1、 在航班起飞前72小时或48小时提出申请;
2、出具担架旅客能乘机的有效医疗诊断证明书;
3、至少由一名医护人员或一名承认旅客陪同旅行;
4、担架旅客只能安排在经济舱载运;
5、为担架占的座位购买一定数量的客票;
6、每个航班仅接受承运一名担架旅客;
7、至少提前两个小时到机场办理乘机手续。
注:不同航班公司担架旅客运输规定有差异
注意事项:
1、担架旅客订座不得迟于航班起飞前72小时 ;
2、每一航班每一航段上只限载运一名担架旅客;
3、必须要有诊断证明书和特殊旅客 乘机申请书 ;
4、经医生同意,至少一名陪护人员;
5、一般安排担架旅客先上飞机;
6、 航班起飞后,要向有关航站拍发“旅客服务报(PSM)”或特殊旅客运输通知(SPA/STCR )电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