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VICE

特殊旅客服务


担架旅客


乘机须知:


1、 在航班起飞前72小时或48小时提出申请;

2、出具担架旅客能乘机的有效医疗诊断证明书;

3、至少由一名医护人员或一名承认旅客陪同旅行;

4、担架旅客只能安排在经济舱载运;

5、为担架占的座位购买一定数量的客票;

6、每个航班仅接受承运一名担架旅客;

7、至少提前两个小时到机场办理乘机手续。

注:不同航班公司担架旅客运输规定有差异     

 

注意事项:


1、担架旅客订座不得迟于航班起飞前72小时 ;

2、每一航班每一航段上只限载运一名担架旅客;

3、必须要有诊断证明书和特殊旅客 乘机申请书 ;

4、经医生同意,至少一名陪护人员;

5、一般安排担架旅客先上飞机;

6、 航班起飞后,要向有关航站拍发“旅客服务报(PSM)”或特殊旅客运输通知(SPA/STCR )电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