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VICE

特殊旅客服务


轮椅旅客


定义:


● 1、WCHC 此类旅客能在座位上就坐,但不能自行走动;并且前往/离开飞机或移动式休息室时需要轮椅,在上下客梯和进出客舱座位时需要背扶。

● 2、WCHS 此类旅客可以自己进出客舱座位,但 上下客梯时需要背扶,远距离前往/离开飞机或移动休息室时需要轮椅。

● 3、WCHR 此类旅客可以上下客梯,也可以自己进出客舱座位;但远距离前往或离开飞机时,如穿越停机坪、站台或前往移动式休息室,需要轮椅。WCHC和/或WCHS共两名 ,WCHR不限。

● 病残旅客乘坐航班时,对其携带的轮椅航空公司给予免费携带,但不能放在客舱内运输,只能作为托运行李放在货舱内运输。

 

 

注意事项:


1、必须要有诊断证明书和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 ;

2、座位安排在靠近客舱服务员的的座位附近或靠走廊的座位,但是不能安排在紧急出口处旁的座位上;

3、航班起飞后,要向有关航站拍发旅客服务报(PSM);

4、轮椅旅客需要提前上机或者最后上机;

5、轮椅旅客使用的轮椅一般应作为托运行李在货舱内免费运输,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内。